在自由戀愛、自主婚配的社會,擇偶好像是個人的決定,喜歡誰,就可以和誰結婚。
其實不然!例如:臺灣法律有明文規定,我們不可以和親等關係過近的人結婚;大多數社會規定同性別的人不能結婚;臺灣社會主張姓氏相同的人最好不要聯姻等,這些都是社會對個人擇偶行為的規範。
因此,與其說擇偶是個人的決定,不如說是個人與社會共同決定的結果。
擇偶會受「婚姻斜坡」影響
婚姻斜坡:男性、女性對配偶的家庭角色期待不一樣,使婚姻市場經常出現男女雙方條件傾斜向一邊的現象。
可是,在選擇另一半的時候...
男生的身高似乎總是比女生高…
男生的學歷好像往往要比女生高…
男生的收入也要比女生高!!!
你要面對的現實還有……
擇偶會受「婚姻排擠」影響
婚姻排擠:在一夫一妻的社會,如果適婚人口中有某個性別的人數特別多,這個性別的人自然會比較不容易找到婚配對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