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國大革命的概述
《舊制度與大革命》(The Old Regimeand the Revolution)的作者托克維爾(Alexis-Charles-Henri Clérel de Tocqueville, 1805-1859)認為,1789年法國革命是迄今為止最偉大、最激烈的革命,代表法國的「青春、熱情、自豪、慷慨、真誠的年代」。它是一場社會政治革命,符合當時全歐洲的需要,其效果是廢除若干世紀以來統治歐洲和法國的封建制度,它不僅要改變舊政府,而且要廢除舊的社會形式。
《舊制度與大革命》的作者托克維爾。
1789年7月14日,巴士底監獄(Bastille)遭到攻占,而在當時象徵封建專制時代也隨之宣告結束;同年8月17日,路易十六實施君主立憲並進行改革,成立國民會議,發表《人權及公民宣言》(Declaration of the Rights of Man and of the Citizen),此時理想主義達到最高潮,在宣言中闡明人人生而自由平等,不應該有階級特權,且思想自由和信仰宗教的自由也不容許干預,人人有自由、財產、及反抗壓迫不可侵犯的權利,只有公民及其代表可以制定法律和徵稅條例等等,由君主集權邁向了共和之路,對歐洲各國有著絕對的示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