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起
STOMP是來自英國布萊頓的打擊樂團體,臺灣譯為「破銅爛鐵」,其表演結合打擊樂、舞蹈與情境喜劇,在1991年由兩名英國音樂表演者Luke Cresswell與Steve McNicholas策劃成立。
成員
STOMP的成員並非都是音樂科班出身,也包含演員、舞者,共通點是熱愛表演、具有節奏感以及活力十足。
成員至今不斷增加,但每次上臺演出固定為八位表演者。
發展過程
STOMP在成名前遭受許多挫折,最初排練因噪音太大,曾多次被趕出排練室;而在雪梨戲劇節的演出,因與著名的莎士比亞劇目《第十二夜》撞期,票房慘澹。
這些挫折並未讓STOMP團隊氣餒,他們積極參加世界各地的表演藝術節,最早是在愛丁堡藝術節表演,讓更多觀眾欣賞到這源於日常的生活打擊樂。
1993年8月,STOMP在加拿大多倫多湖濱中心的演出創下票房紀錄,成功吸引了紐約百老匯製作人的注意。
百老匯傳奇
自1994年起,STOMP持續在紐約的奧芬劇院 (Orpheum Theater)上演,至今已是第二十二個年頭。自進駐百老匯以來,曾連續七年獲得百老匯劇院演出票房冠軍。
2004年,為紀念STOMP演出十周年,紐約第二大道和第八街被命名STOMP大道。
宣傳口號
「 與其被生活打擊,不如打擊生活 」
STOMP的宣傳口號贏得許多民眾和年輕一族的共鳴,利用生活周遭的樂器、變化多端的節拍、充滿張力的舞蹈和意想不到的演奏方式,顛覆大眾對擊樂的認知。
表演特色
STOMP的表演特色為善用各種日常生活用品甚至廢棄物,創造美妙的節奏,每個節目演出看似即興,其實都是經過縝密排練和設計,有時表演者也會視當天彼此的互動加入部分即興演出,讓每次表演有不同新鮮感。
此外,STOMP融合了打擊樂、現代舞、舞臺劇等藝術類型,借鑑爵士樂、古典樂和流行音樂,打破文化的界限,形成獨具一格的藝術形式。
美國《娛樂周刊》(Entertainment Weekly)將其與音樂劇《獅子王》(The Lion King)、《吉屋出租》(Rent)、《Q大道》(Avenue Q)等評為「1983年以來50部最佳舞臺作品之一」。
現況發展
在多年演出經驗的累積下,STOMP構思身體、環境、律動、與聲音的互動關係,以結合自然與藝術作為自我定位,期許反璞歸真、將藝術生活化的表演。
因應各地區的 表演需求,目前全球共有五個STOMP團體進行巡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