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權是什麼?
我們對於擁有的很多事物都過於習以為常,而忽視不見得是所有人都能如此幸運地獲得一樣的權利。
有些字典將「權利」定義為「一種特權」,但用於「人權」時,指的是更基本的含義。 事實上只要生而為人,我們都擁有一些權利。
博物館與人權
博物館是「服務於社會」的機構,並可能作為直面於政治的場域而存在。 例如英國的利物浦博物館相信其具有責任透過館內的展示與工作去爭取社會正義,包括在歷史與當代人權議題的論辯中扮演積極的角色。
國家人權博物館
文化部直屬的「國家人權博物館籌備處」,於民國100年10月19日成立,100年12月正式掛牌運作;籌備處下轄兩個文化園區-景美與綠島人權文化園區,過去皆為「白色恐怖」時期重要的政治犯監獄,承載了許多政治受難者與家屬們的生命故事。
目標
國家人權博物館的設立,是全國首創的有關「人權議題」博物館。不僅承載著過去「白色恐怖」時期(1949-1992年)史料檔案保存、整理的歷史使命;更肩負著人權普世精神的教育推廣與落實責任。
白色恐怖
1949年5月19日台灣省警備總司令部發佈戒嚴令,直到1987年7月15日宣告解除,總共實施長達38年的軍事統治。 根據法務部向立法院所提的報告,戒嚴期間台灣的政治案件有29,407件,政治受難者有14萬人。
景美人權文化園區
景美人權文化園區過去常被稱為警總景美看守所、二十張看守所、景美復興山莊,原為臺灣戒嚴時期的臺灣警備總司令部軍法處和國防部軍法局所在地。 過去曾是當時羈押並審理中華民國國軍犯罪軍人、一般重刑犯和政治犯的看守所。
禁錮與解放
園區入口意象名為「禁錮與解放」,由兩座向內傾斜的水泥高牆構成,從中仰望可看見一線天空,並有鐵線彎曲構成的白鴿,象徵著被關押者仍存有一線希望,以及重獲自由的意象。
綠島人權文化園區
總面積約32公頃,從綠島鄉公館村公館鼻開始,包括將軍岩、人權紀念公園、綠洲山莊、莊敬營區、 綠島技能訓練所,直至燕子洞等。 園區以人權歷史、和平文化、島嶼生態為主軸,將長廊和監禁政治犯的監獄空間,轉化為認識人權的重要場域。
「新生」們的午後健身操(民國43年中央社攝)
新生訓導處
1950年代,約一千多名政治犯移送綠島「新生訓導處」。在當時僅有幾間木房搭建而成的牢舍內,有十二個男性中隊,每一個中隊約數十人。有些人遭監禁、強迫接受政治教育,亦有外放在監視下從事「勞動改造」。
展示區的「教室區」,呈現受難者當年上政治課,坐小板凳上,接受思想改造。
第十三中隊
囚犯若因故身亡且家屬未領取遺體者,大都埋葬於「新生訓導處」與「燕子洞」之間的面海的山坡下;埋葬或死亡於當地者皆被統稱為「第十三中隊」,而該埋葬地點又被倖存者稱作「十三中隊公墓」。
綠島人權藝術季
國家人權博物館籌備處每年5月17日固定舉辦「綠島人權藝術季」,結合戲劇、音樂、舞蹈、劇場等不同的藝術形式,以多元的方式紀念在白色恐怖時期遭受迫害的政治受難者們。
音樂戲劇「綠島百合」重現白色恐怖時期火燒島禁錮政治受難者身體與心靈的創痛記憶。
當代藝術「牆外」作品事件
2009年12月10日國家人權博物館籌備處在景美園區舉辦美麗島事件30周年紀念展,委託藝術家游文富在汪希苓特區前創作地景藝術「牆外」。未料開幕之際,美麗島受難者施明德之妻陳嘉君當眾破壞藝術品。2010年1月8日,陳嘉君再次潑漆在作品之上,抗議政府持續紀念加害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