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計的構成元素
設計依其目的不同而有不同的構成要素,如色彩、材質、文字、圖形、空間等都是構成設計作品可以運用的元素。
以平面設計為例,在進行設計活動時,便可以將文字、圖形、標誌等組合成畫面中的點、線、面等各種形態,以呈現及突顯設計者的創作意圖。
構成
將各種造形要素按照視覺效果、力學等原則,組合成具有美好形象和色彩的造形行為。構成不同於設計,可以拋開適用性、生產或時代要求等因素,進行自由幻想的造形創作。
標誌
用最簡潔的圖案、文字或色彩來代表或指示某種具有特殊意涵的象徵性符號。這樣的符號廣泛地被應用在團體的會徽、公司行號的符號,或是公共服務性的號誌上。
而立體性設計作品的構成則以長、寬、高三度空間所組構之存在實體與部分平面元素加以組合完成。
鄭又慈/眼線筆盒包裝設計/
2009年
商品的外觀設計與包裝在整個商品的產銷過程中是極為重要的一個環節,有好的設計與包裝通常較能給消費大眾留下深刻的印象。
在設計作品的創作上,可用以完成作品的媒材種類甚多,除常見的紙材外,諸如木材、金屬、織品、皮革等多種媒材均可混合運用,使作品產生更豐富的質感與視覺效果。
吳平吉/2000年滅絕的昆蟲/1996年/綜合媒材紙本/106×114公分/國立臺灣美術館藏
作者利用各式媒材的組合與雕刻,創造出具有機械感的昆蟲,加上居中對稱的配置方式,使其主題更易突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