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曲獎
金曲獎(Golden Melody Awards)是台灣規模最大的音樂獎項,也是華人世界中最有影響力的音樂獎項之一,與《金馬獎》、《金鐘獎》並稱台灣三大娛樂頒獎典禮。
金曲獎起源
1990年開始舉辦,由中華民國行政院新聞局主辦,每屆頒獎典禮約於每年5、6月間舉行。獎勵有聲出版事業、其從業人員及對有聲出版工作有特殊貢獻或成就之團體或個人。
資料來源:維基百科|金曲獎
金曲獎歷史
1986年,金曲獎源起於行政院新聞局廣播電視事業處推廣的『好歌大家唱』活動,目的為徵選優良詞曲創作來激勵台灣音樂市場與音樂人,獲傳播媒體廣泛報導與社會熱烈迴響。
1988年,行政院新聞局開始籌劃設置「金曲獎」獎項,與唱片業者、音樂界從業人員訂定了「金曲獎獎勵要點」。
1990年1月6日,舉辦第一屆「金曲獎」。共設十一個獎項(最佳年度歌曲獎、最佳作詞人獎、最佳作曲人獎、最佳編曲人獎、最佳單曲歌唱錄影帶影片獎、最佳單曲歌唱錄影帶導演獎、最佳男演唱人獎、最佳女演唱人獎、最佳演唱組獎、最佳新人獎、特別獎)。
1997年,將「唱片金鼎獎」與「金曲獎」合併辦理。
1998年,隨著一些海外歌手自1990年代起在台灣市場取得相當程度上的成功,例如香港歌手張學友,於1993年開始即連續數年蟬聯臺灣地區唱片銷量的榜首位置,行政院新聞局決定修訂《金曲獎獎勵辦法》,取消參選者國籍或地區之限制,只要作品於台灣地區首次發行者均可報名參選,並增設獎金,「出版獎」各獎項得獎者,頒發新台幣15萬元,「個人獎」各獎項得獎者,頒發新台幣10萬元。
張學友當即無可爭議的成爲這一年的最佳男歌手,他亦成為了第一個獲得金曲獎最佳歌手的非中華民國籍音樂人。
2001年,「非流行音樂類」改稱為「傳統暨藝術音樂作品類」。
2003年,把「最佳方言男、女演唱人獎」取消,增設「最佳台語男演唱人獎」、「最佳台語女演唱人獎」、「最佳客語演唱人獎」、「最佳原住民語演唱人獎」及「最佳跨界音樂專輯獎」。
2002年起,由東風衛視承辦,負責製作、轉播至2009年。
2007年,首度將「流行音樂作品類」與「傳統暨藝術音樂作品類」分開頒獎,且新增「最佳單曲製作人獎」,以及將「流行音樂作品類」中的「演唱類」和「演奏類」分類,在「演奏類」中新增「最佳專輯製作人獎」。且在「流行類」和「傳統類」中各增設「評審團獎」。
2010年起,由台灣電視公司承辦,並增設「最佳專輯包裝獎」。
2015年第26屆金曲獎為鼓勵出版業者錄製優良之錄音專輯並表揚幕後優秀之錄音、混音及後製等工作人員,增設「最佳演唱錄音專輯獎」與「最佳演奏錄音專輯獎」。
2016年首度開放僅作數位發行之單曲作品報名最佳年度歌曲獎。
2017年全面開放數位發行之作品參賽,不再限制僅能以CD規格報名,同時為促使金曲獎朝向以音樂本質作為競賽基礎之發展,經參考葛萊美獎獎項設置方式,演唱類除保留按語言劃分的四項專輯獎之外另設「年度專輯獎」。
現行金曲獎
流行音樂類獎項
演唱類/出版獎:
年度歌曲獎
年度專輯獎
最佳國語專輯獎
最佳台語專輯獎
最佳客語專輯獎
最佳原住民語專輯獎
最佳音樂錄影帶獎
演唱類/個人獎:
最佳作曲人獎
最佳作詞人獎
最佳編曲人獎
最佳專輯製作人獎
最佳單曲製作人獎
最佳國語男歌手獎
最佳台語男歌手獎
最佳國語女歌手獎
最佳台語女歌手獎
最佳客語歌手獎
最佳原住民語歌手獎
最佳樂團獎
最佳演唱組合獎
最佳新人獎
演奏類/出版獎:
最佳專輯獎
演奏類/個人獎:
最佳專輯製作人獎
最佳作曲人獎
技術類/出版獎:
最佳演唱錄音專輯獎
最佳演奏錄音專輯獎
技術類/個人獎:
最佳專輯裝幀設計獎
特別獎
評審團獎
特別貢獻獎
現行金曲獎
傳統暨藝術音樂類獎項
出版類/專輯獎:
最佳傳統音樂專輯獎
最佳藝術音樂專輯獎
最佳跨界音樂專輯獎
最佳傳統表演藝術影音出版獎
最佳宗教音樂專輯獎
出版類/個人獎:
最佳創作獎
最佳專輯製作人獎
最佳詮釋獎
最佳錄音獎
特別獎
戲曲表演類:
最佳團體年度演出獎
最佳個人表演新秀獎
年度最佳演員獎
特別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