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林蔗農事件
因二林事件激起了賴和感同身受的體悟,在抗爭精神的牽引下,以本文凸顯臺灣人民在日本殖民下的真實處境,表現對弱勢者的關懷及對殖民強權的批判。
一九二五年十月二十二日,賴和三十二歲時,彰化二林蔗農長期受到林本源製糖會社的壓榨剝削,因此拒絕會社採收甘蔗,會社便在大隊警力下強行採收甘蔗,警民發生嚴重衝突,警察拔刀相向,蔗農以石頭對抗;翌日警方全面逮捕滋事者,拘押的九十三人飽受嚴刑拷打,最後二十五人被判有罪,史稱「二林蔗農事件」。二林事件激起了賴和感同身受的體悟,於事發當晚便寫下生平第一首新詩,藉以歌頌此起農民抗爭運動,題為覺悟下的犧牲──寄二林的同志。在抗爭精神的牽引下,賴和於十二月四日便寫下他第二篇白話小說一桿「稱仔」,並於一九二六年二月四日及二十一日分兩次發表在臺灣民報,以凸顯臺灣人民在日本殖民下的真實處境,表現對弱勢者的關懷及對殖民強權的批判
臺灣文化協會:二0年代臺灣知識分子所發起的大規模抗日文化組織。在這個組織的推動下,賴和參與通俗的演講活動,向老百姓宣揚抗日思想,進行文化啟蒙。
臺灣新文學介紹
臺灣新文學運動乃是受到中國五四運動的刺激而孕育發展,一開始就有強烈的民族性格。日據時期從一九二○年代到一九四○年代,大約二十五年的臺灣新文學,以其作品的時代性意義而言,約有下面幾個特色:
1.反帝、反封建
新文學運動始終是反帝、反封建文學,是中國文學的一個環節,民族性格濃厚,是抗議和抵抗的文學。
2.全民性的文學
臺灣新文學是屬於全民性的文學,它代表及反映了臺灣一般民眾的心聲,有強烈的平民性,並非專屬於某一階層的遊戲文章,它具體地描寫臺灣民眾的各個生活層面,充分表達出臺灣民眾被殖民、被剝削、被欺凌的現實生活狀況。
3.寫實創作方式
採用寫實主義的寫作方式,排除過於浪漫的無病呻吟,言之有物。它的表現工具是根據北平官話的白話文,冀求能以簡潔易懂的白話文以便滲透廣大的群眾,喚起他們的民族靈魂。儘管後期的作家甚多為日文作家,但文字只是表現的工具,無損於新文學運動的民族風格,而後期日文作家的作品,更深化了新文學運動的各項特色。
4.臺灣本土色彩
臺灣新文學不但表現了傳統民族文化,同時具有堅強的本土性格,把臺灣的特殊歷史命運帶來的地方性色彩,強烈地表現出來。
5.世界性的規模
臺灣新文學以中國文學為基礎,廣泛地吸收了來自日本或歐美的新思潮,及近代文學的表現方式,逐漸具有世界性的規模。它不但是屬於臺灣的,更是屬於中國的、人類的文學。(節錄葉石濤為什麼賴和先生是臺灣新文學之父?)
小說概要
小說的背景是日據時代的臺灣,因此文中的民生困苦、政治高壓、經濟剝削,便自然的發生了。小說的主人翁秦得參出身佃農家庭,是個遺腹子,九歲時便做長工,十六歲時回家,一心想租田耕種,卻因製糖會社的壟斷,始終無法如願,只得改作散工。十八歲時在母親的主持下結婚,二十一歲長子出生,母親旋即去世,生活再度陷入困境,又染患瘧疾。拖到三十歲左右,才在百般無奈下,請妻子回娘家尋求幫忙,得以到市場賣菜,並向鄰居借了一把「稱仔」應急。起初生意還不錯,得參在心中規劃未來的美好日子,不料受到巡警的壓榨凌辱,既打斷「稱仔」,又將他送進衙門,還被法官判刑坐監三天,妻子以銀錢贖罪始得獲釋。得參不堪受辱,終於在殺警之後自殺了。
小說以第三人稱旁觀者的觀點進行敘事
故事結尾
1.小說的高潮安排在除夕夜,這本是團聚圍爐、充滿喜樂的日子,卻因日本巡警的壓迫欺凌,秦得參的覺悟與抵抗,終而變調。
2.在新年歡愉的氣氛中,鋪陳殺警後自殺的情節,正是「以喜襯悲」的安排,增添悲壯的感染力。----(學測題型)
在作他們「幸福的夢」:以喜襯悲,凸顯其「悲哀」的情感基調。
心裡只在想,總覺有一種,不明瞭的悲哀,只不住漏出幾聲的嘆息:表示秦得參形軀雖獲自由,但精神靈魂卻陷入困境。【103學測】
4.同時……被殺在道上:此段並未出現在現存賴和紀念館中的手稿上,亦即殺警情節並非賴和一開始就有的設計,然小說發表時,卻赫然出現「警察被殺」的「暗示性」的結局。從賴和「手稿」與「發表稿」的比對中,可隱約見得賴和累積、強化作品中反殖民意識的軌跡,讓被殖民的臺灣人看見「覺悟」後的代價與尊嚴,表達對殖民政府的不滿,以及法制無法伸張正義的憤怒,並暗示臺灣人民應起來抗暴,推翻殖民統治。
後記補充
○71法朗士:阿納托爾‧法朗士(Anatole France, 1844-1924),生於巴黎一個書商家庭,從小便置身於書海之中。一八七三年出版第一本詩集金色詩篇,爾後以寫「文學批評」成名;一八八一年出版波那爾之罪,在文壇上聲名大噪,並創作一系列的歷史題材小說,對醜惡的社會進行嘲諷、抨擊。法朗士作品充滿博學、幻想的風格,並融合諷刺和熱情所產生的神奇效果,其傑出的成就使他成為「文壇宗師」,一九二一年,法朗士以其作品中「高貴的風格以及真正高盧人的氣質」,獲頒諾貝爾文學獎。一九二四年逝世,法國政府為他舉行盛大的國葬。
○72克拉格比:克拉格比乃法朗士於一九○一年創作的短篇小說,內容是通過菜販克拉格比被員警誣陷的不幸遭遇,藉以指控司法制度的不公與虛偽性,表達窮人得不到法律保障的心聲。小說大意如下:菜販克拉格比樸實勤勞,從早到晚在街上叫賣,某日,一個警察要他將菜攤推走,然他正等著收取客人的菜錢,想要請警察法外開恩,警察不許,因此與警察發生爭執,脫口罵了警察「該死的母牛」,並引起交通混亂,便被警察以侮辱警員、妨礙交通的罪抓到看守所。最後,不管在場證人如何替他辯護,法庭仍判他有罪,判處十五天拘役和五十法郎的罰款。出獄後的克拉格比依然上街賣菜,然因他坐過牢,民眾開始數落、鄙視他,導致他開始酗酒、與人吵架,精神完全崩潰。走投無路之際,竟天真以為再進牢房總比餓死街頭好,便故意去罵警察「該死的母牛」,企圖再被抓到監獄裡去,沒想到這次碰到的警察「寬宏大量」,無視他的辱罵,克拉格比只好垂頭喪氣,冒著雨向黑夜的深處走去。
第三段
得參的母親,在他二十一歲那年,得了一個男孫子,以後臉上已見時現著笑容,可是亦已衰老
了。她心裡的欣慰,使她責任心亦漸放下,因為做母親的義務,經已克盡了。但二十年來的勞苦,使她有限的肉體,再不能支持。亦因責任觀念已弛,精神失了緊張,病魔遂乘虛侵入,病臥幾天,她面上現著十分滿足、快樂的樣子歸到天國去了。這時得參的後父,和他只存了名義上的關係,況他母已死,就各不相干了。
可憐的得參,他的幸福,已和他慈愛的母親,一併失去。
第四段
到晚上回家,就覺得有點不好過,睡到夜
半,寒熱再發起來,翌天已不能離床,這回他不敢再請西醫診治了。他心裡想,三天的工作,還不夠吃一服藥,那得那麼些錢花?但亦不能放他病著,就煎些不用錢的青草,或不多花錢的漢藥服食。雖未全都無效,總隔兩三天,發一回寒
熱,經過有好幾個月,才不再發作。但腹已很脹滿。有人說,他是吃過多的青草致來的,有人說,那就叫脾腫,是吃過西藥所致。在得參總不介意,只礙不能工作,是他最煩惱的所在。
第五段
一天早上,得參買一擔生菜回來,想吃過早飯,就到鎮上去,這時候,他妻子才覺到缺少一桿稱仔。「怎麼
好?」得參想,「要買一桿,可是官廳的專利品,不是便宜的東西,那兒來得錢?」他妻子趕快到隔鄰去借一桿回
來,幸鄰家的好意,把一桿尚覺新新的借來。
第七段
「不,稱稱看!」巡警幾番推辭著說。誠實的參,亦就掛上稱仔稱一稱,說:
「大人,真客氣啦!才一斤十四兩。」本來,經過秤稱過,就算買賣,就是有錢的交關,不是白要,亦不能說是贈與。
「不錯罷?」巡警說。
「不錯,本有兩斤足,因是大人要的……」參說。這句話是平常買賣的口吻,不是贈送的表示。
第十段
「才監禁下,什麼就釋出來?」參心裡,正在懷疑地自問。出來到衙前,看著他妻子。
「為什麼到這兒來?」參對著妻子問。
「聽……說被拉進去!」她微咽著聲回答。
「不犯到什麼事,不至殺頭怕什麼。」參怏怏地說。
他們來到街上,市已經散了,處處聽到辭年的爆竹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