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動規則:棒球(1)場地與器材(2017)
2017年規則
棒球是一種團體球類運動,由人數最少為9人的兩支隊伍在一個扇形的球場進行「擊球—跑位」形式的對抗。棒球球員分為攻、守兩方,攻方球員利用球棒將守方投擲的球擊出,隨後沿著4個壘位進行跑壘,當成功跑一圈回到本壘就可得1分;而守方則利用手套將攻方擊出的球接住或擲回,以使攻方球員出局。比賽中,兩隊輪流攻守,9局中(少棒為6局)得分較高的一隊勝出。
場地
1 球場內野係90呎(27.431公尺)四方,而外野係指在一壘線及三壘線所延長之界外線(Foul Line)間之地區。
2 從本壘至界內區域、圍牆、看台或其他阻礙物,須在250呎(76.199公尺)以上,從本壘沿界外線、兩翼之距離須在325呎(99.058公尺)以上,至於中外野之距離以400呎以上(121.918公尺)為理想。
3 內野壘線及本壘板應在同一水平,但投手板必須高於本壘板10吋(25.4公分),即自投手板前6吋(15.239公分)處朝向本壘板方向6呎(1.828公尺)之地點為止以每1呎(0.304794公尺)保持1吋(2.5399公分)之斜度差,此項傾斜度各球場應力求一致。
4 內野及外野包括其界外線係屬界內區,其他則屬界外區(Foul Territory)。
5 自本壘經由投手板至二壘,此一直線應以朝東北東方向為宜。
6 自本壘至後擋設置(Backstop),以及自壘線至最近之圍牆、看台或其他在界外區之阻礙設施之距離應在60呎(18.288公尺)以上。
7 當本壘位置已定,則自此點量127呎3 3/8吋(38.795公尺)之距離決定二壘之位置,再以本壘與二壘為基點朝本壘的右側方向各量90呎(27.431公尺),其交叉點以決定一壘位置。然後以本壘與二壘為基點朝本壘的左側方向各量90呎,其交叉點以決定三壘位置。一壘至三壘之距離為127呎3 3/8吋。
8 投手丘之直徑18呎(5.486公尺),其圓圈應從本壘59呎(17.983公尺)之地點作為中心。應把投手板之前緣設置於離投手丘之中心後方18吋(45.718公分)處,投手板前緣至本壘之距離為60呎6吋(18.439公尺)。
球棒
1 球棒必須為平滑之圓型棒,最粗部分之直徑不得大於2 3/4吋(7公分),長度不得長於42吋(106.7公分),須用一根木材製成。
2 凹頭球棒(Cupped Bat)其深度須在1吋(2.5公分)之內,寬度不得超過2吋及小於1吋(5.1-2.5公分)。凹狀部分直徑必須為曲線狀,不得附著其他任何物質。
3 球棒之握把位置不得超過自棒端起18吋(45.7公分),其握把部分得包紮或使用任何材料處理(包括用松脂等)使適合掌握,但任何使用之材料包括松脂(Pine Tar),裁判員認為有超越18吋之限制,則該球棒於比賽時不得使用。
球
球是由軟木、橡膠或類似材料為蕊,捲以絲線並由兩片白色馬皮或牛皮緊緊包紮並縫合。其重量不得少於5盎司(141.8公克)或重於5.25盎司(148.8公克),周圍不得少於9吋(22.9公分)或大於9.25吋(23.5公分)。
頭盔
球員在打擊或擔任跑壘員時必須戴棒球用頭盔,除職棒外,球員在攻擊中須戴有雙邊護耳之頭盔,捕手在就守備位置時須戴捕手用頭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