焚化爐
是以高溫燃燒作用火化分解垃圾等物體,以減少垃圾所佔空間、避免滋生細菌及發出異味。
焚化爐運作時產生的熱能可供發電、供暖,有些焚化爐會附設游泳池,冬天時以熱能加溫池水。
焚化垃圾後的二次產物——底渣
垃圾在焚化爐燃燒完成後會排出篩灰、爐床灰、鍋爐灰、飛灰等四種物質。其中篩灰與爐床灰被歸類為「焚化底渣」,鍋爐灰與飛灰歸類為「飛灰」,焚化底渣與飛灰兩者皆統稱為「焚化底渣」。
底渣處理
處理方式:底渣須先經篩檢、分離金屬,檢測無毒,才能掩埋處置。
再利用:作道路級配粒料底層、基地填築及路堤填築、控制性低強度回填材料等土石資源替代材料。
每年有35萬噸流浪垃圾
根據《遠見》整理,台灣每年有近35萬噸的家戶垃圾得到處流浪,跨縣市或跨海過著「游牧」生活。35萬噸相當10萬隻非洲大象的重量,就這樣經過大街小巷,四處尋找「歸宿」,只要有人願意收留它,就往哪裡去。
1996年,政府為了取代露天堆放垃圾的掩埋場,推出「一縣市一垃圾焚化爐」,除不符合經濟效益的離島三縣之外,本島共規畫興建36座焚化爐。
後來,資源回收與垃圾減量的效益浮現,在家戶垃圾遞減 焚化處理量充沛的前提下,2004年最後決定暫緩南投、花蓮及新竹縣的新建計畫全國共完成啟用24座焚化廠。
當時,雲林林內與台東焚化廠正在興建中,中央決定南投的垃圾交給林內焚化廠處理,花蓮則委由台東代燒,新竹縣則就近請新竹市、苗栗處理。
八縣市垃圾處理費 合計近7億
近十年來,隨著一般事業廢棄物大量湧入焚化廠,代燒家戶垃圾的費用也水漲船高。八縣市不僅要付出高昂代價,轉運也愈來愈困難。
例如2015年,八縣市共轉運近35萬噸的家戶垃圾到其他縣市,含轉運跟焚化費高達6億9146萬餘元。尤其這兩年,垃圾危機逐漸嚴峻,已有縣市的垃圾轉運不出去,只好愈堆愈高,形成一座座垃圾山。
垃圾處理費用驚人
以台東縣台東市為例,市長說起垃圾就搖頭,市公所每年預算4億多元,處理垃圾就花掉1億多元。
離島的垃圾處理費更驚人。2015年,澎湖、金門、連江縣共轉運3萬2552噸的垃圾到台灣,依就近處理原則,金、澎委由高雄市代燒,連江則交給基隆市處理,包括處理費及轉運成本,2015年,三個離島處理垃圾的費用高達1.32億元。
2016年連江每噸成本為5819元,金門則在5000元之譜,澎湖雖然距離高雄較近,每噸也要3634元。全國垃圾處理費最貴的,則是有「太平洋遺世珍珠」之稱的蘭嶼。
由於海象與天候不穩定、船班有限,垃圾必須先送至台東,再轉運出去,每噸垃圾的處理成本從2012年的6333元漲至2016年的1萬多元。處理費第二高的是綠島,近五年從5202元增至9261餘元。
多處焚化爐超齡使用
在垃圾焚化廠方面,有19座廠齡都超過15年以上,5年內將陸續屆滿20年的使用年限。其中台北市木柵廠、內湖廠、新北市的新店廠、樹林廠、台中市的文山廠廠齡更超過20年,已是超限使用。
全台掩埋場剩餘容量僅12%
立法院預算中心日前完成全台垃圾處理調查指出,截至去年底378個垃圾掩埋場剩餘容量平均剩下12%,台北、桃園更不到5%,各地焚化爐也將在5年內陸續屆齡,全台恐爆垃圾大戰。
除了基隆市、新竹縣和嘉義市沒有營運中的掩埋場之外,屏東縣掩埋場容積率只剩下1.22%、桃園市也只有2.16%、雲林縣2.53%、台北市4.11%、台南市6.17%,多處掩埋場逼近飽和。
各國垃圾減量實施
為了美好的生活環境,先進國家積極從源頭改變,訂出高企圖的垃圾減量的目標,並傾全力達成。1986年,紐約垃圾回收減量已達到40%。
1989年加拿大開始做資源回收,也是到2000年時,垃圾減量50%;澳洲首都坎培拉企圖更驚人,預定在公元2010年時,達到「零垃圾」的目標,也就是所有製造出來的廢棄物,都不是垃圾,都必須回收再利用。
垃圾零成長
相較之下,台灣仍停留只在尋找或興建垃圾場,而未思考從源頭做起,要推行垃圾減量。
環保署八○%的經費,仍放在處理垃圾與興建焚化爐上。至於垃圾減量,過去10年台灣垃圾總量成長60%,因此在國家環境計劃中,環保署訂出的目標,到公元2001年,僅僅是「垃圾零成長」,要做到垃圾減量10%,則是遙遠的2010年。這樣的企圖與目標,比國際標準落後太多。
如何達成垃圾減量10%?
許多專家學者和環保團體都認為,按垃圾量徵收垃圾費,是達成垃圾減量最有效的方式。
韓國實施兩年後,垃圾減量37%,日本實施兩年,減量也達到25%。
隨袋徵收
以新北市為例,新北市在2010年開始實施隨袋徵收垃圾費用,而2010年新北市產生的垃圾總量是130萬557公噸,到了2011年減少為105萬1951公噸,一年的時間內,便減少了19%的垃圾量,從中可看出隨袋徵收,對垃圾減量的效果。
由此看出,隨袋徵收確實促成垃圾量減少,以及促進垃圾分類與回收。而在這些效果出現後,人均負擔垃圾費也就跟著降低。
全民做好垃圾減量
為了防止未來不會發生垃圾大戰,除了環保署的規劃外,還是需要源頭的民眾與廠商配合,畢竟在未來焚化爐升級或重建時,還是可能會產生排擠效應,而導致垃圾無處可去。在民眾配合方面,確實的垃圾、廚餘與資源分類是最有幫助的做法,分類確實除了能有助減少垃圾產生的量,更能幫助延長焚化廠的使用年限。
從源頭減量
當我們享受生活中的食品、器物、以及科技用品,這些便利背後也意謂廢棄物的生產。從1981年至1994年以來,台灣每人每年平均揹負的垃圾重量從230公斤增加到409公斤,平均每人每天產生約1公斤的垃圾。
要解決垃圾問題,從源頭減量是重要關鍵,垃圾是每個人製造出來的,只要政府、民間、個人都立即採取行動,垃圾就不會再成為揮不去的夢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