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台灣,由於長久以來保守的觀念使然,文化資產本身的商業潛力很少被積極地開發,甚至有人更認為商業與古蹟二者是不相容的事物,然而真的是這樣嗎?
適當活用
美國在戰後60年代時,整體建設可說是到達巔峰期,北美地區在進行大型開發的同時,也市民出現歷史環境建築保存的主張,開發業者與市民兩者之間的折衷產生了「適當活用(Adaptive Use)」的概念。
開發業者與所有權人應共同邀集社區居民及專家,共同研議整體的開發案。在討論的過程中,特別嚴密的討論未來短期5年內的開發資金的調度,如對建物的修復費用,以及商業活動的事業收支等進行整體的討論。
利用文化資產也可進行商業上的再利用,不僅可以開發文化商品,使遊客帶回旅遊時的美好記憶,更可以強化財務機制,進而減輕保存與維護所需之費用,產生回饋的良性循環。
國內擁有許多值得保存的文化資產 ,如古蹟、歷史建築和閒置空間的活用,不但使原有建築特色得到生命的延續,加上整體市街的連結和地方人士的構想及參與,可進而帶動地方的繁榮和發展,並提昇原有的建築價值
好處一、帶動旅遊業
經修復後的古蹟可作為旅遊景點來振興旅遊業。如新加坡將克拉碼頭回復其十九世紀的面貌後,便將它發展成餐廳、酒吧及古董店,即為歷史建築轉作商業用途的成功例子。
好處二、解決經費問題
文物保育需要龐大經費,包含定期維護的費用、人事管理費,若古蹟發生毀損,政府亦要負擔巨額開支。若能將歷史建築物商業化,並與私人機構共同承擔經費,便可以解決許多財務上的問題。
好處三、提供就業機會
將歷史建築物用作商業用途,能為建築業、餐飲業及服務業創造更多就業機會,同時也有助於文創商品開發的設計業等,有助紓緩景氣蕭條帶來的高失業率。
壞處一、未必一定符合公眾利益
經活化後的建物若變成一間高級餐廳。相信一般市民難以入內消費。假如古蹟皆投入商業用途使用,令原本屬於公眾的歷史遺產,反而不為公眾所用。當「公眾」空間變成「小眾」用地後,歷史建物反而失去了活化的真正意義。
壞處二、失去其歷史價值
歷史價值與經濟發展往往難以調和,縱然部份歷史建築物被轉化為商業用途後,仍可保存其舊貌,但內部某些結構卻基於商業理由而需要改動。像西港城這座被用作商業用途的歷史建築物,往往只能保留的外貌。使歷史建築物是仿如失去靈魂一般。
壞處三、文物古蹟私有化
民眾能夠親身遊覽歷史建築及古蹟,相信是認識在地歷史的有效方法。假若這些歷史建物被商業財團私有,大眾能夠觀賞的機會便會減少,亦難以達到教育、文化保存及歷史研究等用途。
案例討論一
葉金塗古宅位在臺北市保安街與重慶北路的交叉口,由當時因販售鳳梨罐頭致富的大稻埕富商葉金塗所建。外觀保留了30年代典雅的巴洛克宅邸風格,現改作為星巴克的門市之用。
為避免影響建築外觀,原為綠色的女神圖騰,改使用較低調的黑色。
並在店內加以講解咖啡與大稻埕的歷史,企圖連結起跨國企業的品牌形象與在地的文化脈絡。
案例討論二
合盛太平合盛太平是間老房子改造的餐廳,改建自成立於民國初年的「太平醫院」,外觀與內在保存都幾近完整民初風格。
因金城武曾來電拍攝中華電信4G廣告「世界越快,心越慢」而爆紅,但也因素質不佳的遊客造成店內部分建物毀損。
現任老闆在裝修時保留了老屋子的原貌,像是招牌、掛號處等,走入店內,彷彿依稀可以感覺到以前的時光正在靜靜流動著。
在裝修上店主盡可能保留原來的空間樣貌但加入如魚燈等簡單的元素,物件也大都使用擺放的方式,避免懸掛所需使用的釘子造成建物損壞。
古蹟活用≠開咖啡廳?
近幾年談古蹟再利用,最普遍的就是變成餐廳或咖啡館,有人認為藉由餐飲的休閒感,可以讓民眾更接近古蹟,收益亦可部分回饋文化藝術、發揮社教功能。但仍有許多營運的場址越來越商業化,而忽略了歷史的文化價值。 到底古蹟活化的目的是文化還是經濟呢?請看下面的新聞想想看:
活化百年古蹟
星巴克將進駐萬華林宅!?
市定私立古蹟「萬華林宅」座落於西園路一段、艋舺大道交接處一代,由當地商人林細保購地、長子林紅麻設計施工,在昭和7年(西元1932年)興建完工,為日治時期當地望族富戶的林氏宅第,只要站在屋頂就能遠眺萬華車站,不過現今高樓大廈林立,景致不在。
台北市文化資產審議委員會今天修正後通過,座落在艋岬大道、西園路旁,已逾百年古蹟「萬華林宅」1、2樓將由星巴克負責經營;3、4樓則做公益性古蹟展覽,由雙方共同維護。
林長杰補充,將要求委任建築師針對文資委員意見修正細部設計,同時星巴克服務生也必須具備林宅歷史知識,當民眾有導覽需求時必須協助導覽,並善盡維護責任;同時希望星巴克招牌能突破綠色框架,融入林宅地景、體現「在地全球化」。
活用討論
閱讀完以上的新聞後,請你蒐集更多的資料,接著任選以下的角色進行扮演,並針對是否要讓「星巴巴」進駐林家古宅一案進行模擬討論與互動。
1. 林家後人林小明
他覺得要保存古宅的保養費用很高,又要花很多心力來維持,他只想要快點把房子脫手,或是轉交有關單位來營運管理就好惹。
2. 星巴巴企劃行銷經理黃日生
他覺得萬華林宅的交通位置良好,而且原先古宅的身分又能造成宣傳話題,於是極力想促成這份生意,事成說不定還能升大官。
3. 文史學者李阿朗
他覺得文化資產就是應該要完整地保存下來,而不是轉交給會剝削咖啡農的跨國企業來搞什麼咖啡店,因此他誓死堅決反對到底。
4. 文創系教授劉寶杰
以他專業的角度來判斷,文化價值應優先於商業利益,但只要星巴巴能妥善地維護古宅,他覺得其實好像也沒什麼差啦。
5. 天龍國文化局專員柯批
他只覺得整件事都很麻煩,但礙於長官壓力又不得不處理,因此只想協助大家能順暢地溝通,早點結束、早點下班回家打LOL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