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術批評
藝術批評是指對藝術作品的了解欣賞與價值的評估,其中含有判斷和評價藝術品的意義,以及解釋藝術品的意義在內。依據西方藝術批評史的發展,包括下列五類:
新古典派的批評
16世紀至18世紀所流行的批評方式,認為評價藝術品必須有價值的標準,批評者不能只是依據其感覺,必須檢視作品的性質,表達作品中的性質如何以及在何種程度上,使得作品成為一件好作品。各類藝術品必須具備該藝術所有的獨特性質及規則,以確保藝術種類的純粹性。
例如以戲劇而言,喜劇或悲劇它必須具備某種形式上與表現性屬於喜劇或悲劇的特質,強調各類藝術所具有的傳統性與形式特徵,因此反對藝術上新奇及實驗性,其所秉持的理想模擬與本質模擬理論,是有關藝術理論中最敏銳而重要的部分,但是藝評者不可盲目機械式的應用規則,對藝術品的辨識應具有彈性及可塑性,在傳統與新奇之間,應以適度調整的規範來評判藝術品。
文藝復興之後,英國著名詩人、文學批評家、翻譯家德萊頓(John Dryden, 1631-1700)成為當時文壇和批評界的領軍人物。
法國巴洛克時期畫家拉圖爾(Georges de La Tour, 1593-1652)的作品是一種法國古典主義的表現,人體減為單純的幾何造形,安排布置祥和,以燭光來統攝全景的情調。這些特質即為新古典派的批評者,所據以為評論作品在何種程度上得以成為一件好作品的標準。
背景派的批評
藝術品的背景,包括作品產生的環境、社會的影響等所有相關的因素,以及作品和美感生活外事物之間的相互作用。此派開始於18世紀,直到19世紀才廣為流行。背景派的藝術批評認為藝術可以如同生理事件、或人類的歷史、或經濟的活動般地被研究。參考社會學的觀點,認為透過種族、環境與時代等因素,便可透徹的了解藝術;也利用心理學的觀點,著重藝術品中作家潛意識的影響。因此,作品中的題材、象徵、觀念等與心理事件有關的元素,是為藝評家所探討的主題。
法國著名的藝術批評家泰納(Hippolyte Adolphe Taine, 1828-1893),是推動背景批評的主要力量。
印象派的批評
此派的觀點強調藝術的孤立性與自足性,藝評家的任務乃在記錄並描寫藝術品所激發的觀念、意象、氣氛與情感。19世紀末,由於受到當時為藝術而藝術思潮的影響,認為無論是新古典藝評的規律,或背景派藝評的客觀精確,都不免失之於刻板空洞,無法評判藝術,因此藝評家不再受到這些約束,所需要的只是能被作品深刻感動的性情。印象派藝評家著重於傳達本身的熱情,使得藝術得到更多人的了解,甚至於使原來對藝術缺乏興趣的人,進而改變態度。
愛爾蘭作家、詩人、劇作家王爾德(Oscar Wilde, 1854-1900),是英國唯美主義藝術運動的倡導者,他的「藝術乃是熱情」,激起了批評家的情緒。
意向派的批評
此派觀點關注藝術家的意圖,及其如何達成該意圖。藝評家恢復對藝術品本身的注意,以對藝術品產生審美的同情為訴求,因此,其評論在於使欣賞者排除與藝術品或藝術家本身無關的事物。這是開始於20世紀初的藝術批評。意向一詞用於藝術批評包括兩種意義:一是心理意向,一是審美意向。
內在的批評
此派注重藝術品的內在本質與獨特性,迴避屬於藝術品以外的事物,譬如避免談到藝術品所激發的情感。這是興起於21世紀的藝術批評,由於傾向於專注作品本身,保持非個人的一種批評態度,它比較接近17、18世紀的客觀性批評,但不沿用規律或標準,只是尋求說明、澄清作品的特色。由於偏重於藝術品的形式結構,而忽視藝術所產生的背景,亦不顧藝術品本身的特質,更無視藝術品所產生的效應,並反對藝術批評的多樣性等等,因此亦成為此派的侷限。
英國大批評家阿諾德(Matthew Arnold, 1822-1888)所留下的名言:「就對象的本身,去認清它的真面目。」是此派所致力的目標。
綜合前述,各種不同的藝術批評均有其觀點、方法及目的,每一類的藝術批評不可能單純地孤立應用。大部分的藝術評論是一種或多種藝術批評方法的綜合,往往必須依個別作品的情況,考量觀眾的品味,使用不同的評論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