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表演藝術的定義
表演是什麼
提到「表演」時,會讓人聯想到些什麼呢?是歡樂有趣的?還是艱澀難懂的?是舞臺表演?還是雜耍特技?或是奇幻的魔術呢?一個好的表演能帶給人回味無窮的感受,將特定的情境在虛構的舞臺演出,觸碰觀眾的內心,激起深刻真實的情感。
「表演」純粹從字義上解讀,「表」指外在的具體形象;「演」則是一種呈現的過程。意指人在某種特定的時空之內,以各種肢體動作和儀態表達出某種思想、感情或事物的一種過程。
其實表演對一般人來說應該並不陌生,像是用捶胸頓足的動作表達出悲憤的情緒,或是用清晰富情感的口條適當傳達戲劇情節。當任何人在表達自己情感與思想的那一刻,就是在表演。
圖1-1
相聲演員靈活運用各種肢體動作與富含情感的口條,適當且清晰的傳達戲劇情節。圖為相聲表演者吳兆南先生。
因此,表演是一種透過個人或團體,經過精心安排設計其想像及創意的思維,以聲音或身體在觀眾面前表現出來的活動。
圖1-2
瑪利亞.卡拉絲是歌劇界的女王,透過她個人的演唱技巧,將其美妙動人的聲音傳達出來,成為最具傳奇性的女高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