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動的起源
運動(sport)一詞首度出現於十六世紀,體育(physical education)則於十九世紀才為世人所採用;唯人類身體的活動應追溯到遠古時代,處於原始時代營漁獵生活的人類祖先,為求生存,乃以跑、跳、擲、擊等動作逃避或追捕野獸,利用攀爬、懸垂採擷果實,行游泳、涉水捕捉魚蝦;透過種種身體活動,得以達到求生必備的自衛與覓食兩大需求。跑、跳、擲等乃人類的本能活動,而原始時代人類的身體本能活動亦可視為今日體育運動的雛型。
隨著社會的演進,器械的發明與應用,人類的身體活動亦隨之改變;古希臘祭典競技極為發達,早在西元前776年,就有奧林匹克運動會的舉辦,而且持續一千一百多年之久。
中古歐洲的十字軍東征,促使東西方文化交流,引發人類研究自然、尊重科學知識,因而帶動產業革命的興起;機器取代人工使人類閒暇的時間增加,分工精細導致工作單調乏味,都市人口的集中形成活動的空間逐漸減少,在快速、壓擠的工商社會裡,健康與休閒乃為人類追求的重要目標,而高水準的競技活動亦成人類展現體能與技術的主要場合,因此運動已是現代人類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部分。
奧運會簡史
奧林匹克運動會源於古希臘的祭典競技活動,根據記載第一屆古代奧林匹克運動會,係由伊力斯(Elis)城邦國王伊斐圖斯(Iphitus)於西元前776年發起並在雅典舉行。希臘亡於羅馬後,奧林匹克運動會為羅馬皇帝狄奧多西斯一世(Theodosius I)於西元394年下令禁止舉辦。
事隔十五個世紀之後,法國男爵古伯丁(Baron pierre de Coubertin)鼓吹奧林匹克精神,倡議復興古代奧林匹克運動會,期望藉奧林匹克運動會所含的教育原理及崇高理想,促進世界的親善與和平;西元1894年6月23日,國際奧林匹克委員會(IOC,簡稱國際奧會)在法國首都巴黎正式成立,負責管理並促進近代奧林匹克運動會的發展。
近代奧運會由國際奧會委員投票決定交由申請主辦城市負責舉辦。奧運會有夏季奧運會(Summer Games)及冬季奧運會(Winter Games)兩種:一般稱奧運會係指夏季奧運會;1896年,第一屆奧運會在古代奧林匹克運動會的發源地──希臘雅典舉辦。自此每隔四年舉辦一屆,此四年舉辦一次的奧運會稱為奧林匹克運動會(Olympic Games),每四年為一個奧林匹克節期,此節期不能提前,也不能延後;因此第六屆奧運會(1916年)、第十二屆奧運會(1940年)及第十三屆奧運會(1944年)雖因第一次及第二次世界大戰中斷,但屆次仍然照樣計算,因此2000年澳洲雪梨舉辦的奧運會已是第二十七屆奧運會。冬季奧運會則依實際舉辦屆次計算,第一屆冬季奧運會於1924年在法國嘉蒙尼(Chamonix)舉辦。
各國國家(或地區)奧林匹克委員會(NOC),簡稱國家奧會,負責在其所管轄的國家或地區領土內推廣奧林匹克活動,並選訓優秀運動代表,組隊參加奧運會。唯有獲得國際奧會承認的國家奧會才能參加國際奧會所舉辦的一切活動;我國奧會於1922年獲得國際奧會正式承認,當時的名稱為中國奧林匹克委員會(Chinese Olympic Committee),其後因國民政府撤遷來臺,會籍名稱飽受波折,1981年演變為中華台北奧會(Chinese Taipei Olympic Committee)至今。
我國參加歷屆奧林匹克運動會概況
1928年第九屆奧運會在荷蘭阿姆斯特丹(Amsterdam, Netherlands)舉行,我國派宋如海先生前往觀察;宋氏發現日本三級跳遠選手織田幹雄以15.21公尺獲得金牌,鶴田義行在游泳200公尺蛙式亦獲冠軍,宋氏返國後除在上海申報發表「世界運動會叢錄」連載專欄,事後並以Olympiad的音譯「我能比呀」為其報告書書名。
1932年第十屆奧運會在美國洛杉磯(Los Angeles, United States)舉行,我國首派短跑選手劉長春參加100公尺、200公尺比賽,但因成績與各國好手相較仍遠無法晉級複賽。鄰近的日本則在田徑跳部及游泳方面有出色表現。
1936年第十一屆奧運會在德國柏林(Berlin, Germany)舉行,正值希特勒執政期間,場地設施雄偉完善。我國選派78名選手參加田徑、游泳、舉重、拳擊、自由車、籃球、足球等七種正式競賽種類及國術表演;比賽部分均因成績水準與各國相較仍遠無法晉級。
1948年第十四屆奧運會在英國倫敦(London, Britain)舉行,由於德國及日本係第二次世界大戰的罪魁禍首,因而被國際奧會禁止參加。我國參加男子田徑、游泳、籃球、足球、及自由車比賽,均缺良好成績;其中籃球隊在分組預賽中三勝二負,與其他四隊積分相等,依大會計分方式名列第五,僅能參加17~22名之落選賽,在落選賽中以兩勝一負成績排列第18名,游泳係由印尼華僑吳傳玉代表參加。
1952年第十五屆奧運會在芬蘭首都赫爾辛基(Helsinki, Finland)舉行,我國原選派短跑選手陳英郎及男子籃球隊參加,但因國際奧會邀請中國大陸參加,在籃球比賽抽籤會議出現兩個中國,我國乃宣布退出該屆比賽。中國大陸不滿國際奧會製造「兩個中國」,行程受阻,最後僅代表我國參加倫敦奧運會的印尼華僑吳傳玉代表大陸參加男子游泳比賽,代表團則僅參加閉幕典禮。
1956年第十六屆奧運會在澳洲墨爾本(Melbourne, Australia)舉行,我國選派男子田徑、籃球、舉重、拳擊和射擊等五類選手參加,楊傳廣在田徑十項運動中以6521分名列第八。中國大陸則因抗議國際奧會邀請我國參加而未派隊與會。
1960年第十七屆奧運會在義大利羅馬(Roma, Italy)舉行,我國選派田徑、游泳、籃球、足球、舉重、射擊及拳擊共48名選手參加。代表團被迫以「臺灣」(Taiwan)名義參加開幕典禮,總幹事林鴻坦先生乃手持「在抗議下」(Under Protest)的白布條率團參加。田徑好手楊傳廣在十項全能運動中以8334分成績獲得銀牌,成績僅少於美國選手強生(Rafer Johnson)58分,開創我國選手參加奧運會的最佳紀錄。
1964年第十八屆奧運會在日本東京(Tokyo, Japan)舉行,奧運聖火曾繞經臺北。我國參加田徑、體操、籃球、舉重、射擊、拳擊、柔道及自由車等八類,選手共55名。1963年楊傳廣參加美國瓦納市舉行的全美田徑十項錦標賽曾獲得冠軍,並創下9121分的世界紀錄,因此被預期可以奪得金牌,但因國際業餘田徑總會修改十項運動計分方式,而楊傳廣臨場表現也不理想,結果僅以7650分獲得第五名。
1968年第十九屆奧運會在墨西哥(Mexico City, Mexico)舉行,由於該市海拔較高,地心引力較小,有利於短跑及跳躍運動,加上人工跑道的採用,美國選手海斯(Jim Hines)以9.9秒打破當時被認為人類生理極限的10秒整100公尺紀錄。貝蒙(Bob Beamon)則創下8.90公尺的跳遠輝煌成績,這一紀錄一直到1991年東京國際田徑邀請賽才被改寫。我國參加田徑、游泳、射擊、拳擊、自由車、體操、舉重及帆船等八種競賽,選手共43名。國際奧會通過我國代表團可以使用「中華民國」名義參加。在這屆奧運會中我國田徑女傑紀政小姐在80公尺低欄比賽中以10.4秒獲得銅牌。
1972年第二十屆奧運會在西德慕尼黑(Munich, West Germany)舉行,由於巴游份子槍殺以色列角力選手及教練,造成奧運會史上最大的不幸事件。而非洲國家抗議羅德西亞的種族政策,杯葛集體退出比賽,國際奧會逼於情事召開臨時會議,通過取消羅德西亞參加資格,方才平息非洲國家之抗議情緒。我國參加田徑、游泳、射擊、射箭、拳擊、自由車、角力、柔道、舉重及帆船等十種競賽,選手共22名。田徑女傑紀政小姐曾於1970年在慕尼黑舉行的國際田徑邀請賽中創下100公尺11秒整、200公尺22.4秒兩項世界紀錄,因此而被稱為「黃色閃電」,但在本屆奧運會中卻因腿傷未癒未能出賽。
1976年第二十一屆奧運會在加拿大蒙特婁(Montreal, Canada)舉行,由於杜魯道總理拒絕我代表團以「中華民國」名稱入境,國際奧會則開會決議我國應以「臺灣」名稱參加,我代表團共88人,包括田徑、游泳、自由車、柔道、射擊、拳擊、現代五項、馬術及帆船等十種競賽選手42名,雖已抵達美國並在波士頓待命,但迫於情事乃自美國撤回。
1980年第二十二屆奧運會在蘇聯莫斯科(Moscow, Soviet Union)舉行,以美國為首的民主國家杯葛蘇聯派兵入侵阿富汗,宣布退出比賽,在154個國際奧會承認的國家(地區)奧會中僅有81個參加。國際奧會以奧會名稱及標幟問題,未發給我國本屆奧運會之邀請函,但為維護會籍,曾組成22人的會議代表赴莫斯科開會。
1984年第二十三屆奧運會第二度在美國洛杉磯舉行,以蘇聯為主的東歐集團以安全顧慮為由宣布退出本屆比賽。兩岸選手則分別以「中國」及「中華臺北」名稱參加。我國參加田徑、游泳、射擊、射箭、拳擊、自由車、角力、柔道、舉重、擊劍、現代五項及帆船等十二種正式競賽與棒球、網球兩種表演賽。棒球代表隊在示範比賽中勇奪銅牌,而舉重選手蔡溫義在第60公斤級比賽中奪得銅牌。中國大陸重返暌違二十八年的奧運會場,一舉得15面金牌、8面銀牌、9面銅牌,其中以體操選手李寧獨得3金、2銀、1銅最為出色。
1988年第二十四屆奧運會在韓國首爾(Seoul, South Korea)舉行,我國選派歷屆最為龐大的代表團,參加田徑、游泳、體操、射擊、射箭、拳擊、自由車、桌球、角力、柔道、舉重、擊劍及現代五項等十三種正式競賽與棒球、跆拳道兩種表演賽等12種正式項目和跆拳道等3種示範項目。結果除跆拳道選手陳怡安、秦玉芳獲得金牌,陳君鳳、吳聰哲、白允瑤獲得銅牌外,其他比賽均與獎牌無緣,備受國人期待的棒球,在分組預賽中三連敗遭到淘汰,令國人感到意外與失望。中國大陸在此屆比賽僅得5面金牌,與原先預估相差甚多。
1992年第二十五屆奧運會在西班牙巴賽隆納(Barcelona, Spain)舉行,我國參加田徑、自由車、射擊、柔道、舉重、射箭及棒球等七類正式競賽與跆拳道示範賽。我國棒球隊在與賽8隊循環比賽中,榮獲銀牌,開創我國選手在團體比賽的最佳成績。跆拳道仍為示範賽,我國女子選手羅月英、童雅琳、陳怡安分別在鰭量級、羽量級及輕量級比賽中獲得金牌,男子選手王明松、周桂名在蠅量級與輕量級比賽中獲得銅牌。女子射箭在團體單項全局預賽中,中華隊曾以優異的3847分名列第六,可惜在單淘汰決賽時以231:234,3分之差敗於預賽時的手下敗將北韓隊,錯失晉級前八名,甚至賽前預估可能奪牌的機會。其他各種競賽,中華隊亦均與決賽無緣。中國大陸在本屆比賽中獲得16面金牌,排名團體第四名,其中女子泳將獲得4金1銀,大放異彩。
1996年第二十六屆奧運會在美國亞特蘭大(Atlanta, United States)舉行,我國參加射箭、田徑、羽球、拳擊、自由車、柔道、射擊、女子壘球、游泳(含跳水)、桌球、網球、舉重及帆船等十三類競賽,選手共72人,結果只有由中國大陸歸化我國國籍的陳靜在女子桌球個人組比賽中奪得銀牌。女子壘球賽前預估可望奪牌,最後僅得第六名,國人頗感失望。中國大陸隊在本屆比賽中所獲金牌與上屆同為16面。
2000年第二十七屆奧運會在澳洲雪梨(Sydney, Australia)舉行,我國參加田徑、體操、自由車、射擊、柔道、舉重、跆拳道、射箭、網球、桌球、羽球、水上運動(含游泳、跳水)及帆船等類競賽。由於我國競技強項的跆拳道與女子舉重列為競賽項目,代表團期望能夠打破歷屆參賽零金的記錄,結果獲得一銀四銅成績;銀牌由舉重選手黎鋒英所獲,銅牌分別為郭羿含(舉重)、黃志雄、紀淑如(跆拳道)及陳靜(女子桌球單打)所得,仍然與金牌無緣。
2004年第二十八屆奧運會在希臘雅典(Athens, Greece)舉行。我國參加射箭、田徑、棒球、羽球、自由車、柔道、划船、射擊、壘球、游泳、網球、跆拳道、桌球及舉重等類競賽,總數排名第36名,成績是最好的一次。跆拳道分由朱木炎、陳詩欣獲得男、女第一量級金牌各一面,男子第二量級由黃志雄獲得銀牌一面。射箭男子團隊劉明煌、王正邦、陳詩園獲銀牌一面,女子團隊袁淑琪、吳蕙如、陳麗如獲銅牌一面,其餘女子個人賽第四、六名。棒球第五名,女壘第六名,女子舉重第六名。
2008年第二十九屆奧運會在中國北京(Beijing, China)舉辦圖1-3。奧運會逐漸受到各國的重視,國際間往往將競賽成績視為國家實力、民族體力的表徵。本屆奧運中華隊總共獲得的獎牌為4面銅牌,分別為陳葦綾以及盧映錡在女子組舉重項目中獲得,第三面由朱木炎在男子跆拳道58公斤級中獲得,第四面由宋玉麒在男子跆拳道68公斤級中獲得。我國參加奧運會成績雖比歷屆進步,惟與先進國家比較仍有差距,實有待更為努力才能創造佳績。
2012年第三十屆奧運會於7月27日至8月12日在英國首都倫敦舉辦。本國好手許淑淨於舉重項目以抓舉96公斤、挺舉123公斤、總和219公斤佳績奪下銀牌;而跆拳道項目則由曾櫟聘在57公斤級銅牌之戰中,以14:2的成績輕取芬蘭,為臺灣再添一面銅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