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術的表現方式
美術的表現方式甚多,其中較重要的有下列幾項:
色彩
色彩是光線照射到物體,再經由物體反射或折射至人的眼睛而產生的。從美術觀點來看,色彩的運用關係到藝術家的經驗、愛好與個性,再加上觀賞者的因素,色彩便更具魅力與變化。此外,色彩的運用也常能使觀者產生不同的視覺心理與錯視效果,使作品產生特殊的層次或空間效果。
瓦沙雷利/VP-119/1970年/油彩畫布/260×130公分/私人收藏
瓦沙雷利擅長使用幾何形狀來組構成具有造成視知覺閃爍感、錯視空間與運動感的新型藝術。
形態
指物質形態的外在樣貌。藝術家可以根據其審美觀自行加以再現、創造或變形。易言之,造形可以是現實中物象的重現,也可以是想像力運作後的成品。它可以是趨近於幾何的、物象的或是各種規則與不規則的形象。
蒙德里安/油畫第1號/1921年/油彩畫布/96.5×60.5公分/科隆華拉夫-理查茲博物館藏
畫家此一風格的作品不為表現任何具體的事物,而是以垂直與平行的黑線做為色塊的分割線,再以紅色、青色、黃色等原色塗入這些分割的區域之內,使其形成大小、顏色不同的方格造形。
質感
質感是物體本身的屬性所產生的質地感覺,它可以直接影響人們觀看藝術作品時的心理反應,如毛皮的溫暖、木頭的溫厚、玻璃的清透、金屬的光輝與堅硬等。傳統繪畫時常以在平面的畫布上重現實物之質感為尚,現代藝術作品中則有部分藝術家企圖用顛覆物體的質感來創造與觀者過往經驗截然不同的全新感受。
歐登柏格/衣夾/1976年/不鏽鋼/1370×370×140公分/費城市政大樓前
瑞典出生的美國當代普普藝術雕塑家,將日常生活物品創作成雕塑,並以極其巨大的比例呈現。不同的材料和尺寸,讓人們對這些常見的日常用品有全然不同以往的感受與想法。在費城市政大樓前的巨大曬衣夾,令人有種置身於童畫故事《格列佛遊記》中的大人國的幻覺。
點、線、面、空間
過去傳統的看法認為繪畫的基本要素為點、線、面,點與點接續形成線條,點或線的擴展則形成了面,面與面又可構成形體。
基本上,平面繪畫是呈現二度空間(長、寬)的藝術形式,而建築、雕塑等則是在三度空間(長、寬、高)中構成的藝術形式;然而有些時候,創作者會運用一些模擬空間透視的方式,在平面的繪畫作品中呈現出如三度空間的視覺效果。至於四度空間的作品則是再加入了時間、速度等要素,以探討在時間存續下,作品的相對運動和變化。
林佳貞 攝/法國萬神殿
法國萬神殿係西元前27年奧古斯都女婿阿古力巴為慶祝亞克興戰役獲勝,奉祀帝國諸神而建造,是古代供奉眾神的寺廟。
萬神殿的頂上是宏偉豪華的半球形圓頂,正面有一門廊,門廊頂部由22根科林斯式圓柱支撐 ,每根柱子高13公尺。至於其內部亦十分富麗堂皇,有圓柱、古典風格的神龕、大理石和彩砌石等裝飾。